第2章 一只秋英呀

  一丝光线穿过两瓣未拉紧实留下一条小缝隙的厚重窗帘,笔直的落在杏色的珊瑚绒地毯上、白色论调的双人床上,像一根庄重、细小的琴弦,只需轻轻一抚便能续续弹奏出世上最美妙、最舒缓人心的音符。

  一阵纯音乐像跳动着华尔兹的少女优雅地融入了这个空间,那是孙燕姿的《遇见》,是立榆很喜欢的一首歌,也是她的手机铃声。

  熟睡中的小女人宛若未闻地呢喃了几声,然后像寻求避风港那样,将原本枕在男人臂上的小脑袋埋进他的胸口,小猫儿似地撒娇姿态像极了她养的小九,可爱中带着点儿独特的小高傲,也正是那点儿小高傲让她变得更加惹人喜爱,惹他喜爱。

  胡歌一手搂着她的腰肢,稍微挺起身子,动作尽可能小的越过她伸手去够象牙白床头柜上的手机,小心翼翼的举动生怕吵醒睡梦中的爱人,关注她每一秒钟睫毛的扇动。

  来电显示的备注是“林柏青”,众所周知是他家立影后的经纪人,且知道他俩的关系,也知道他带着立榆来了重庆,分明说好了这是属于他们的小假期,是什么致使对方不顾此刻是清晨7点的时间而打来了这通扰人清梦的电话呢?

  除了工作上的事情,胡歌不做他想。

  “喂?林哥。”胡歌压低了音量,他的声音带着些许隐晦的喑哑,“什么事儿呀?”

  以他和立榆的关系,替她接一通电话,哪怕是她的父母的电话,都没有什么大碍。他和立榆已经见过彼此的父母了,是还差一段路程就能迈入婚礼殿堂的关系。

  “立榆呢?”林柏青着急地问,事实上他对这通电话是胡歌接的一点儿都不感到奇怪,按照他家隔三差五就要作天作地的小祖宗的作息,不用拍戏的日子里能赶上午饭就不错了。

  出事儿了,而且是大事儿!这是胡歌的第一反应,像林柏青这样三十几岁就快要奔四的成熟男人,稳重是他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的品质,能够让他乱了神的事情不多,而赶巧儿就发生在这个节骨眼上,莫非——

  “你们被曝光了!从前天晚上一起去吃火锅到昨天早上去物业签收房子,都被偷拍到了!”林柏青啐了一声,“该死的狗仔!”

  心中暗自猜测是一回事儿,亲耳听到这个消息又是另外一回事儿。

  胡歌一怔,心一沉,下意识地俯下头去看窝在他怀里的小女人——

  立榆生得很是漂亮,令人一眼惊艳,也让人万眼钟情。她的美丽是主流认知下的美丽,不掺杂寸缕庸俗,清新不凡,灵动纯洁,就算是对她最为嫉恨的某些男艺人的占有欲极强的粉丝也不能否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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